Thursday, July 29, 2010

为何商家不签署督兰路化粪池同意书

瓜拉登嘉楼督兰路十九间私人店屋,所共用的化粪池以前是建在私人土地上。自从土地卖给新地主之后,新地主就把化粪池埋了。没有了化粪池这些店屋的污水就流到后巷去,长久以来造成商家出入不便。理应这些都是商家们必须自己处理的问题。当在商家的要求下,州政府拨出了四十万来为商家建个别化粪池。但使到大家感到纳闷的却是为什么十九家商家中,却只有三家签署同意书呢?当然以前使用共用的化粪池,是不必付任何费用的。是否怕有了个别化粪池,将来英达丽水有限公司来抽粪便时需要付费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