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,为什么有关调查表格不是直接寄给有关业主,而是塞进信箱里。而且
信件上也没有业主的姓名及地址。这会是真的吗?
第二,市政厅本身有自己的产业调查组常年在进行产业调查,为什么还要委
第二,市政厅本身有自己的产业调查组常年在进行产业调查,为什么还要委
任一家叫PROHARTA CONSULTANCY SDN. BHD.的公司进行这个任
务呢?听说这是一间拍卖公司。
第三,在经济不景气时,市政厅不好好利用本身的公务员,却去委任
第三,在经济不景气时,市政厅不好好利用本身的公务员,却去委任
PROHARTA CONSULTANCY SDN. BHD. 这当中是否有贪污滥权
成分存在。
第四,信中也要求付上以下复印本 – 产业拥有权证书、租屋合约及建筑图
成分存在。
第四,信中也要求付上以下复印本 – 产业拥有权证书、租屋合约及建筑图
测。这会不会让私人资料外泄。
第五,政府信件动不动就引用条列或法令,这对人民是否公平。信件中只列
明SEKSYEN 140 AKTA KERAJAAN TEMPATAN 1976却没有列明条列
内容。
第六,市政厅只给从接到信件后的十四天内呈上表格是否时间足够?假如租
户没有把表格交给业主,业主又怎会知道?